| 一、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25-03-9 | ||||
| 二、项目名称:确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分校采购教育教学设备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3月27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乐之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宏康路66号11所楼1单元14层140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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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设定的部分技术参数或技术功能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技术需求-A包,未按照财库(2023)29号通知要求进行招标。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之规定,投诉事项1、2、3项均成立,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确山县财政局 | ||||
| 2026年1月16日 |
确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1号)
驻马店市确山县财政局
2026-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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