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2号)

新野县财政局 2026-01-1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新野政采公开-2025-29
二、项目名称:新野县自然资源局新野县一网两长公示牌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11月26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华太标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府前路与曙东路口左岸铭苑4、5号楼203室
被投诉人1:新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野县解放路北段
被投诉人2: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1号
相关供应商:新野县松之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野县汉城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当事人:浙江华太标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府前路与曙东路口左岸铭苑4、5号楼203室
五、基本情况
1.中标标供应商新野县松之峰商贸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虚假声明其为本项目的“制造商”,而该公司为商贸公司,经营范围不含生产制造,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新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新野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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