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南召政采竞磋-2025-27二、
项目名称:
南召县农业农村局南召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三、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南阳市中州中等职业学校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农苑巷152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接到反映南阳市中州中等职业学校在参加南召县农业农村局南召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南召政采竞磋-2025-27)政府采购活动中,当事人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五、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节“十、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情形和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800000元)8‰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仟肆佰元(¥6400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南召县财政局
2026年 3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