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南新招标采购-2024-4 | ||
| 二、项目名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置相关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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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通过检查发现,政府采购项目“2024年度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置相关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过程中,河南秉纵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秉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与了第二标段的投标,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情形。 |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节“四、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行政处罚”之违法行为情形和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河南秉纵实业有限公司(郑州秉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陆万叁仟壹佰伍拾元整(63150.00元)。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 ||
| 2026年1月22日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
南阳市高新区
2026-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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