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罗财磋商采购-2025-58 | ||
| 二、项目名称:罗山县农业农村局罗山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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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2025年10月,审计检查反映中标供应商罗山县利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罗山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包)”(项目编号:罗财磋商采购-2025-58)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经查,罗山县利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存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师资材料的行为。 |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 本机关现对罗山县利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540000*5‰=2700);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罗山县财政局 | ||
| 2026年1月22日 |
罗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罗财行罚决〔2025〕1号)
信阳市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6-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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