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2025年下半年郑东新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2025年下半年已完成合同备案并在“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相关采购信息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签订、合同备案以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方面开展。
三、检查结果
1.采购公告内容发布不规范:资格条件中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描述不规范;资格条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要求供应商提供;未在采购公告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2.中标(成交)公告内容发布不规范:附件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非公开版本。
3.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不及时: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合同签订及备案。
4.所有预算单位均能按照政府采购单位内控制度执行项目,按要求提前30日发布采购意向公开,按要求编制采购需求,未发现违规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情况。
四、整改要求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请相关单位(机构)根据所列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不再发生。请各预算单位和相关代理机构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郑东新区财政局(审计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