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2024年市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考核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单位名称:郑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总体情况
本次考核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抽查相关项目采购文件等形式,对集采机构采购活动、采购效率、工作质量、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核。从考核总体情况来看,市级集中采购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各项法律制度规定组织采购活动,在受理委托范围、采购方式适用、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程序、采购政策落实、专家抽取、信息公开、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等方面持续优化管理模式,不断规范操作行为,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的服务质量和采购效益。
四、考核 发现 问题
被考核单位个别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中存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密等情形。建议进一步改进和优化交易平台电子化流程,更加科学、规范、精细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五 、考核结果
经考核,市级集中采购机构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考核结果为“优秀”。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