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20 | ||||
| 二、项目名称:洛阳师范学院合同节水管理服务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6年1月15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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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及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违反法定的公开透明原则。 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的投标报价认定为异常低价为错误认定。 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应启动异常低价认定和澄清程序。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河南省财政厅 | ||||
| 2026年4月24日 |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39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6-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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