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8号)

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6-04-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6-6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256排螺旋CT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年3月5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被投诉人1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被投诉人2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2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飞利浦品牌的CT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1.4各厂家请提供已获得NMPA在2022年以后注册的机型,为保证整机稳定性和兼容性,要求影像链核心部件(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与CT主机为同一品牌”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技术参数“2.2.1单组高压发生器功率(非等效)108kW”设置不合理,具有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技术参数“2.2.5单只球管最高输出管电流(非等效)1000mA”设置不合理,不具代表性,具有排他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技术重要性参数“*2.6.6球管单次连续螺旋扫描时间(非等效)110秒”设置不合理,不具代表性,具有排代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6: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不对应,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7:本次招标文件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8:本次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9:本项目参数不具备代表性、可竞争性、具有歧视性,严重倾向飞利浦品牌,与国家政策不符。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7、9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8中关于设备性能的投诉成立。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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