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6-13 | ||||
| 二、项目名称: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6年市区营造春节氛围灯饰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6年2月3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广州朗意展览装饰有限公司 | ||||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启星商务中心D区B5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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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一:该项目供货期及安装期“2日历天”严重脱离实际,构成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 投诉事项二:该项目存在“先干后招”及“内定施工方”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对投诉人的该项投诉应予以驳回,广州朗意展览装饰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漯河市财政局 | ||||
| 2026年4月17日 |
漯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3号)
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6-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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