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东城招标采购-2025-16 | ||||
|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东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许昌市东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6年1月6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深圳泓澄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联社区同安路右侧君翔达9号君翔达仓库A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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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中,关于中标人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表述违背事实。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中,关于中标人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表述以不相干的佐证避开核心证据的核查。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许昌市东城区财政局 | ||||
| 2026年4月8日 |
许昌市东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1号)
许昌市东城区财政局
2026-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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