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

驻马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26-03-2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5-10-1
二、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多重病原体宏基因检测(tNGS)项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12月29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漫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东风街道兴业大道与开源大道交叉口
被投诉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地址:驻马店市中华大道747号
相关供应商:河南英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东方路66号
当事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供应商从(一)高通量测序仪的技术参数、(二)基因测序文库构建系统(仪)技术参数、(三)核酸提取仪技术参数、(四)PCR 扩增仪技术参数、(五)恒温混匀仪技术参数、(六)高速离心机技术参数、(七)涡旋混合器技术参数等七个投诉事项中,认为成交供应商河南英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存在11项技术参数为负偏离。依据磋商文件评分内容及标准、产品技术指标评分标准的规定“一般性技术参数一项不满足扣除2分,扣完为止”,认为成交供应商存在11项参数负偏离,合计应当扣除22分。请求依法核查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若确认其多项参数负偏离,要求依法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通过调查,认定投诉事项(二)有2项参数为负偏离,依据磋商文件评分内容及标准,应扣除4分,扣除负偏离4分后,成交供应商河南英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名中仍为第一,不影响采购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规定,投诉事项(二)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一)、(三)、(四)、(五)、(六)、(七)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其他六个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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