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5-95
二、项目名称:义马市外国语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左*玲
地址:河南省渑池县
四、基本情况
在“义马市外国语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采购项目(二标段)”项目评审中,评审存在错误,影响中标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第四款规定、《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情节轻微的裁量基准,符合《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对评审专家左*玲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
3.责令退回义马市外国语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采购项目(二标段)的评审费用人民币225元(大写贰佰贰拾伍元整);
4.暂停3个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义马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