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1号)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6-04-07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修财谈判采购-2026-4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修武县五里源乡北焦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第二批)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南鑫鸿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阳区东方红街道文化巷4号336室
四、基本情况
2026年2月9日因同一个项目经理不能参加两个项目的现场实施,主动联系采购人放弃中标资格 ,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经构成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属于轻微。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壹萬贰仟柒佰柒拾伍点柒玖贰柒元(12775.7927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修武县财政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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