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6-04-13 00:00:00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的三个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1)你单位2020年的采购项目中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问题。

2)你单位2015年的采购项目中存在直接或者变相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阻碍、对企业规模不合理限制排斥中小企业的问题。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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