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长葛市财政局采购办 2026-03-20 00:00:00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你单位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内容

1.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含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4.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5.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6.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档案管理情况

7.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二、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及考核步骤

考核工作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并根据2025年度代理项目情况,结合投诉举报线索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书面检查。

考核分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26320日至2026331日)请你单位对照考核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客观分析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并完成附表1、附表2、附表3(详见附件1-3)。

2、书面检查阶段(202647日至430日)

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记录、合同文本等)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3、现场考核阶段(202656日至515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实施现场检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并核实书面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考核结果

市财政局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报告,按规定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级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将年度考核作为强化内部管理、改进代理工作、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契机,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及时如实提报相关材料,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长葛市202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评分表                           

2、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3、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度询问质疑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

 202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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